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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调香技艺中,香气的持久性或留香能力是与定香(保香)作用密切有关的。所谓香气持久性,是指香料或香精在一定的环境条件下(如温度、湿度、压力、空气流通度、挥发面积等),于一定的介质或基质中的香气存留时间的限度。换言之,也就是留香能力。时限长者持久性强(留香久长),时限短者持久性弱(留香短暂)。除了特殊的原因或要求外,总是希望持久性越强越好,留香越久越好。消费者对加香成品的香气要求,往往也是这样的。不过,对调香工作者来说,仅仅是香气持久还不能认为完好,还要使香气尽量长久地保持其原来的香型或香气特征,才为上乘。
香料香气的持久性,大体上与它们的分子量(或平均分子量)大小、蒸气压的高低、沸点(或熔点)的高低、化学结构特点或官能团的性质、化学活拨性等有关。一般认为,持久性强的香料是作为香精中的体香与基香组分,而持久性强的且有一定扩散力的,就适用做头香组分。
由于香精香气的持久性与定香作用关系密切,这里再讨论一下关于定香作用与定香剂的选用问题。
香精香气持久性诚然是与其中各个香料的香气持久性与用量有关,但还要与其中有些香料间的香气和合或定香性能有关;当然,也与其中所用的定香剂的性能有关。在调香术中,所谓‘定香作用“,是指由于物理或化学的因素,使某些较易于挥发散失的香料的香气能保持较久的作用,也可以说,定香作用就是延缓香料或香精蒸发速率的作用,或者说是降低香料蒸气压的作用,这种作用的结果,是以达到某种程度的定香效果和目的做为评价标准的。
此外,即使是同一香精或同一的几种相同香料与定香剂的组合,它在不同介质或基质中所表现出的定香效果,也会有差异。
如果要发生定香作用,至少要有两种或两类物质,一是“定香剂”,一是“被定香的香料”(可简称为香料)。有人解释定香作用是由于定香剂能在被定香的香料分子或颗粒外层表面形成一种有渗透性的薄膜,从而阻碍了该香料迅速地、自由地从香精中挥发散逸出来,这样该定香剂对该香料就起到了一定的定香作用。也有人解释定香作用是由于定香剂与香料之间,或甲香料与乙香料之间的分子静电吸引、或氢键作用、或是分子缔合而形成,结果是导致某香料的蒸气压的降低或是某组合的蒸气压的下降,从而延缓其蒸发速率,达到持久与定香的目的。也有人认为定香作用,是由于定香剂的加入,使香精中某些香料的槛限浓度降低,或者是改变了它的粘度:因此,同一数量的香料,就相对地使人们易于嗅觉到,或是延长了被人嗅感的时限,这也达到了提高香气持久性与定香的效果。总的看来,从理论上可以说定香作用是与降低香料或香精的蒸气压有较密切的关系。
定香剂本身可以是一种香料,也可以是一种没有香气或香气极弱的物质。必须指出,一种定香剂对某些香料的定香效果,会因客观环境条件的不同而有变化(主要是香气时限上的变化,香气香型上可能没有明显变化)。所以对定香剂的选择,要根据具体要求与情况而斟酌,并通过实践考察结果来判定。
综上所述,定香作用的目的,就是要延长香精中某些香料组分的或者是整个香精的挥发时限,同时使香精的香气特征或香型能保持相对稳定而持久(也要表现在加香成品及消费者使用过程中)。这种目的,可以通过加入某些特效的定香剂,或通过香精中香料与香料组分之间适当搭配(品种与数量)来实现。同时可以看出,香气持久性与定香作用之间的关联是十分密切的。要求无限期地延长持久性或者要求稳定到在整个挥发过程中“一丝不变”是不合理而且是不可能的。
在创拟香精中,对香料与定香剂的选用,应该从香型、香气等级、扩散力、持久性、稳定性、安全性、与介质和基质适应性等一起综合加以考虑,其中安全性这一要素必须严格,不能丝毫疏忽。
关于延长香精的持久性和提高定香作用的技艺是一项比较复杂的工作,因为这里要涉及不同香型、不同档次或等级、不同的加香介质或基质、以及不同安全性的要求等复合因素,同时这些因素的自身往往又是比较复杂的。可从原则上和在选用香料及定香剂的品种和用量上做出一些总的规定,比如说,在不妨碍香型或香气特征的前提下,通过使用蒸气压偏低的、分子量稍大一些的、粘度较高一些的香料或定香剂等来达到持久性与定香作用较好的目的,不过同时还要照顾到香精香气(包括其加香成品)的扩散力与香韵间的和合协调,也就是要使香精的头香、体香与基香三者互相密切、协调,并能使整个香气缓缓而均衡地自加香成品中散发出来。这个问题,在香水、古龙水、加香水剂等所用的香精调香处方时尤其要加重视,以防顾此失彼。
有些调香师,把作为基香的香料同时看成为定香剂,这是不够完整的。因为蒸发速率低的香料,虽然它们的持久性较好,但它们中有些品种并不一定同时具有好的定香性能。尽管有不少品种是同时具有好的持久性和定香作用,不过它们的适用范围均与香型有关。
植物性定香剂品种较多,是以精油、香膏、香树脂、净油、净膏或酊剂等形式使用。它们除具有定香作用外,又因为香气不同而有时兼有调和和修饰或变调的作用。常用的精油品种有檀香油、广霍香油、岩兰草油、圆叶当归油、桦焦油、麝葵子油、鸢尾油、苍木油等,这些精油与其它较易挥发物质混合,可阻止它们很快消失,而成为较持久气息的混合物。为了和合和修饰,可用愈创木油、广霍香油于玫瑰当中而成为白玫魏型,又能使之留长。有些精油是花香香精最好的定香剂,如在甜的花香型中用麝葵子油较合适;在紫罗兰型中鸢尾油和檀香油是不可缺少的;在东方香型中最好是用广霍香油和岩兰草油。有人认为香紫苏油是一种好定香剂,也有人认为应用其浸膏为好。
大多数香树脂、香膏、油树脂和浸膏,是良好的又有香气的定香剂,因它们既含精油又含有能溶解于乙醇或油类的高沸点、高分子量、粘度大的树脂或蜡质。常用的有安息香香树脂、乳香香树脂、苏合香香树脂、橡苔浸膏、树苔浸膏、鸢尾浸膏、防风根香树脂、格蓬香树脂、岩蔷薇浸膏、吐鲁香膏、秘鲁香树脂等。它们的持久性较好,但这些品种的弱点是扩散力小,有时多用还会影响香水和香精的香气扩散力。在使用这类定香剂时,一方面要考虑它的香气是否和香型协调,另一方面要注意它的用量,既要达到定香的效果而又不应过分影响香精的扩散力。
有些净油有好的定香性能,但价格昂贵,只限用于较高级的香精中,如鸢尾净油、橡苔净油、树苔净油、黑香豆净油、香荚兰豆净油等。
天然动物性定香香料,有时也用配剂形式使用,如麝香酊、龙涎香酊等。
可用作定香剂的合成香料很多,一般是沸点较高、蒸气压较低的品种。它们中多数是有一定强的香气的,有些则是无香或香气极微弱。
有一定香型和气势的品种中,多数的巨环内酯、巨环酮及类似衍生物具有动物香,如许多巨环(C11~C17)内酯(如十五、十六内酯等)、巨环酮类(如十五酮、十六酮、麝香酮等)、巨环酯类(如昆仑麝香)等,还有硝基麝香类(如二甲苯麝香、葵子麝香、酮麝香等)、茚满麝香类、异色满麝香类、八氢萘衍生物等。
豆香中常用的有香豆素、香兰素、乙基香兰素、洋茉莉醛、异丁香酚苄醚等。
青滋香中有羟基香茅醛二甲缩醛、邻氨基苯甲酸芳樟酯、邻氨基苯甲酸松油酯、二氢茉莉酮酸甲酯等。
草香中有二苯甲烷、乙位萘甲醚、乙位萘乙醚等。
木香中有乙酰基柏木烯、檀香醇、人造檀香、合成檀香、苯乙酸檀香酯、岩兰草醇等。
蜜甜香有鸢尾酮、甲基紫罗兰酮、‘结晶玫瑰“、苯乙酸等。
脂蜡香中有正十二醛、甲基壬基乙醛等。
膏香中有苯甲酸、苯甲酸甲酯、苯甲酸桂酯、桂酸桂酯、桂酸苄酯等琥珀香中有甲位柏木醚等。
辛香中有异丁香酚甲醚、乙酰基异丁香酚、二甲基代对苯二酚等果香中有丙位壬内酯、丙位十一内酯、邻氨基苯甲酸甲酯、草莓醛等。
酒香主要是用于头香,属于香气极微弱或甚至没有香气的品种,它们是:苄醇、苯甲酸辛酯、苯甲酸丁酯、邻苯二甲酸二乙酯、十四酸异丙酯、水杨酸甲酯、二聚丙二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