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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香工作者经常要使用几百种甚至千余种的香料,这些香料各有其不同的、香气特征、香气强度、香气浓度以及不同的理化性质。为了在调香工作中,便于根据仿香或创香的要求去选择和应用,以至议论或比较其间的特色,对各种香料进行香气分类是很有必要的。对初学调香者来说,更是不可忽略的基本知识。众所周知,对香气进行确切的分类是不容易的。国外文献中记载的香气分类论述,各有所长,有的在调香工作中应用是较适用的,有的则过于抽象或笼统而难于掌握。
从调香工作应用方面考虑,香料香气分类,可概括为三个方面:一是从香料本身的香韵或香型特征去划分归类,如花香、果香、木香等;二是从香料在香精中的香气组成层次或作用分类,如头香、体香、基香等;三是从香料的香气性能来分类,如对人们的生理或心理上的反应或效应(清醒气等)。
下面将国外对香气分类的方法作简要介绍:
(一)、亚里士多德(Aristotle)的分类
较早的香气分类研究者有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公元前384~322年),他将各种气息归为五大类,即:
(1)甜的(Sweet)
(2)粗冲的(Harsh)
(3)收敛性的(Astrigent)
(4)刺鼻的(Pungent)
(5)丰满浓郁的(Rich)
他是将各种气息对人的生理感觉效应进行分类,分为五类,似乎过于简单,而且个人的主观因素也较强一些,这可能是限于当时的客观条件。
(二)、李迈尔( Rimmel )的分类
李迈尔(1865)将香气分为十八组,在各组中:用人们比较熟悉的一种香料来代表该组的香气并另列出类似这组香气的其它香料品种,见表8-l这对初学调香者来说也比较容易理解。
李迈尔是较早的一位以人们的主观感觉与客观实际相结合的方法来认识和区别香气的人,因限于当时的香料品种几乎都是天然香料,在现今香料品种已逾五千种的情况下,应适当加以补充,方可完整些。
(三)、扑却(Poucher)的分类
1954年4月法国着名调香师扑却在《化妆品化学会志》中,发表了他按香料香气挥发度来进行分类的结果。他评定了共330种天然和合成香料及其它香料物质,依据它们在辨香纸上挥发留香的时间长短来区分头香、体香和基香三大类。首先他将各种要试验的香料,经过细致的筛选,保证是真正的原货和质量纯净,包括确定它们的来源(天然产品是产地,合成品是其起始原料)。尤其是有些贵重的香料,为了防止“老手”的掺假,他用了很多时间进行验证工作。
扑却把香气在不到一天就嗅不到的香料,定系数为“1”,其它以此类推(即不到二天的系数为“2”),把这330种分别定为1~100(最高为100,此后不再分高低)。当他发现有疑问时,还重复地做,这项工作他整整花了四年才结束。他将1~14划为头香,15~60的划为体香,62~100的划为基香或定香剂。兹将这一分类表摘录于下,以供查阅(见表8-2)。
扑却还例举了紫丁香香精配方组成缩减到用9种主要香料,来表明三层香气的组成和比例,如表8-3。
扑却香气分类法的中心,是基于各种香料间的香气相对挥发度(Relative volatility)的差别。但用嗅觉去判定一个香料香气的相对挥发度(在常压室温下的挥发时限)的终点却是关键问题。因为有些香料特别是天然香料(往往是一种复杂成分的混合物),它的最初香气与最终香气有可能是很不相同的,有的在挥发的过程中,会逐渐失去它本来的香气典型特征,这就要凭评辨者的嗅觉来判断。因此一个香料究竟列在头香或体香、体香或基香类别中,会因人而异。再者,调香师在创拟一个香精时,也可能运用相当多的体香香料,使之在头香和基香中体现出来;又有可能运用相当多的基香香料,使之在体香中形成香精特征香气的重要组成部分等。因此如何来说明一个香料属于头香或体香或基香的问题,也会因人而异。不过这种分类法对调香者来说,很容易理解,且有一定益处。